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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两个孩子食物中毒 食品安全问题

咨询时间

2020-03-20 22:37:50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3-26 14:52:10

详情

2020年01月19号我妈妈在项城市千佛阁小张营闫磊饭店买了5元钱的汤圆 中午给两个孩子煮了一半着吃,家里还剩一半 ,大人没吃,小孩吃过一个小时后就嘴里流水 呕吐 拉肚子 肚子疼 ,我妈妈就带着孩子到小张营诊所治疗 ,医生说食物中毒,输液后没有效果 ,我们就带着孩子到人民医院,医生看过后说食物中毒,需要住院治疗,孩子已经昏迷,呕吐 拉肚子 肚子痛,高烧不退,1月20号我就投诉到食品药品监督局,他们到商店里进行了查处,对汤圆进行了抽样查封,我就提出对食品进行检测,但是办案人员也不说到哪检测,只是告诉我需要我付检测费,我说费用我出,但他们也没有进行检测处理,他们说过年了,等年后处理,我们一家人都在医院过的年,疫情爆发后,我们也很害怕,经过医生耐心的治疗,两个孩子恢复意识,疫情爆发,不给国家政府添乱 ,医生建议我们带药回家治疗观察,对孩子身体照成不可挽回的伤害,2020年3月7号经过政府对疫情的管控,项城市已经春暖花开,我就联系食品药品监督局办案人员李队长,是否现在可以对案件进行处理,办案人员的回复是:没有对案件的追究,也没有对食品进行检测 ,封存的样品食品已经扔掉,没法处理了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我是多么相信党,相信政府,两个小孩食物中毒就没人管了吗?请政府给予帮助……

回复内容

项城市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2020年3月24日,我局收到贵中心转来投诉受理交办单,编号:2020059 内容反映:2020年1月19号,在项城市千佛阁小张营闫磊饭店购买了5元钱的汤圆,中午给两个孩子煮了一半着吃,家里还剩一半,大人没吃,小孩吃过一个小时后就嘴里流水,呕吐拉肚子肚子疼,要求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1月20日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人投诉举报后立即赶往投诉人购买汤圆的地点,对销售的汤圆进行查封扣押,并责令经销商提供销售食品的产品检验报告、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并告知经销商对投诉人的孩子进行安抚慰问,经销商提供了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证明后,到市人民医院对投诉人的孩子进行安抚慰问,出于同情心,给孩子两千元钱做为慰问。 二、执法人员电话告知投诉人销售剩余的汤圆,我局已查封扣押,若对产品有异议可提出检验,投诉人问检验费多少,去哪里检验,执法人员告知根据国家规定是由提出检验者垫出,待检验结果出来后,产品合格由申请检验者承担,产品不合格由生产厂家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检验单位只要有资质国家认定机构均可,投诉人称那就等过完春节后再说,因为是冷冻食品执法人员暂将封存产品存放于单位冰柜内,在此近两个月时间里投诉人未打来电话咨询检验一事,2020年2月29日,因单位停电导致冰柜内查封的汤圆融化并出现粘连变质情况无法保存。2020年3月9日,投诉人到我局来询问处理情况,执法人员让投诉人看了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质,并告知投诉人近两个月未见咨询投诉产品检验一事,中间出现停电导致查封产品融化粘连变质这一情况。三、根据以上情况,执法人员在与生产厂家、供货商联系,投诉人购买的当批次产品是否还有余存,与投诉人商谈检验一事。                                                         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