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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咨询详情

主题

关于去交管部门取车违规收取拖车费

咨询时间

2020-05-20 13:27:24

处理部门

回复时间

2020-05-26 15: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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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描述一下问题:五月16号一电动三轮和电动两轮相撞之后,报警了,交警来了以后让把车拖走。20号双方协商好之后,去张寨社区北边的停车场取车,(交警说去那个地方取车)我们表明来取车的意思后,看门的老头与一人打电话,问收取多少钱的拖车费,电话那边说电动三轮300元,两轮的200元,一起去的人说太贵了,电话那头的人说,那电动三轮200元,两轮的一百元,共三百元。上网查询之后发现不应收取拖车费,跟他说了不应收取,看门的老头说,就这只收取了拖车费,没有收你的停车费。不给钱不让把车子骑走,最后电动三轮方和电动两轮方各微信支付150元给看门的老头。不给收据,索要不给。(看门的态度恶劣)请问这150元能否退回?乱收费的情况如何处理?

回复内容

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      我局接到市长热线电话受理中心转交的市长信箱2020147号受理单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交警大队尽快依法处理此事。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核实相关情况。经调查,反映人所谓的交警大队收取拖车费不存在,收取的三轮车和两轮车150元钱为救援公司出车救援费用,并非交警大队收取,交警大队停车场不收取停车费用。交警大队已责成救援公司和诉求人积极沟通,现诉求人表示理解。                              项城市公安局                             2020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