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邓同森、于留明、李双燕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持工作的规范性和连续性,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就董事变更事项向我办提出变更申请。现公示如下:
变更前,马剑光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长岭任董事、总经理;邓同森任董事、财务负责人;于留明任董事;李双燕任董事、风控负责人。朱良金任监事会主席;潘海林任监事;刘兰兰任监事;朱秋臣任监事;刘梦瑶任监事。
变更后,马剑光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刘长岭任董事、总经理;马勇任董事、财务负责人;李文华任董事;范国立任董事、风控负责人。朱良金任监事会主席;潘海林任监事;刘兰兰任监事;朱秋臣任监事;刘梦瑶任监事。
其中,公司董事由邓同森变更为马勇,于留明变更为李文华,李双燕变更为范国立。
公示期间如对项城市恒益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变更情况有异议,或发现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融诈骗、账外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可以向我办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 0394-4687166
公示期 2018年9月21日----2018 年9月28日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项城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