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按照自愿申报、审核立项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项城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申报过其他部门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
二、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批后建、先建后补的程序进行设施建设。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主体证明材料、用地手续证明等),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项城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2022年8月03日-8月12日
四、申报地点:项城市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股
联系人:刘俊 电话:15638012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