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河南周口项城郑郭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位置范围:国道329南、南北生产路东。权属为郑郭镇牛营行政村,具体以调查结果为准,用途为电力设施。
二、拟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电力设施项目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征收土地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镇和有关单位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并同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