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关系着家庭幸福和平安。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将在校大中小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大中小学生的关心和爱护。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政府提供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不同于商业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国家每年都会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中小学生参加居民医保,个人每年仅需缴纳20元;属于低保对象或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个人每年仅需缴费10元。新参保的学生还需缴纳10元的IC卡工本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参保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统一组织,每年办理一次。
家长朋友,孩子平平安安胜过一切,希望您尽快为孩子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祝您的孩子健康、快乐!祝您全家幸福美满。
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394--4265916
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一、参保对象
参保对象是指城镇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学生。
二、参保登记、缴费
1、学生参保、缴费由学校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时须提供近期免冠照片3张)。
2、属于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的,还应提供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缴费标准
1、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纳20元;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含二级)的,每人每年10元。
2、新参保的学生需缴纳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10元。
四、学生中断缴费如何规定?
学生缴费中断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断缴费两年以上(含两年)的,其中断参保前的缴费年限不予计算;学生中断后重新参保的,应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并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从次年4月1日起方可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和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五、医疗待遇
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实行门诊统筹。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用于门诊治疗。
2、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个自然年度内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金额10万元。因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表
单位:元
医疗机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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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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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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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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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外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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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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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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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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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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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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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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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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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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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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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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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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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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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发生无其他责任人意外伤害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4、学生连续缴费每满3年,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
六、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程序
(一)统筹地区内就医
实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首诊,逐级转诊。即:参保居民患病时,应该首先到所参保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在参保登记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待遇。确需转往市内其它医院住院治疗的,应由首诊医院出具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医保IC卡,到医院医保办(科)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入院。居民住院只需缴纳不超过住院总费用50%的住院押金,出院5个工作日内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二)转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1、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项城市中医院)出具转诊意见,居民持医疗保险IC卡、身份证原件和两张复印件、《项城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审批表》,报所市医疗保险中心批准后方可转往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2、未按有关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转诊转院患者只能报销被指定转诊医院的医院医疗费。
3、病情紧急无法进行正常报批的,可先转院,但须在3日内补办有关手续。参保人员外出期间因急症住院的,须在3日内到市医疗保险中心备案。
4、转院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出院后凭转诊转院手续、《项城市城镇医疗保险转诊转院住院确认表》、出院证明、费用总清单并加盖收费专用章、收费专用票据、病历复印件加盖病案管理章等资料,于出院30日内报市医疗保险中心。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审结。
5、本市全日制大中专学生放假回原籍发生疾病,在住院3日内以电话等形式报医疗保险中心备案。
七、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情形
1、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
2、自杀、自残、斗殴、酗酒或因违法违规等造成伤害的。
3、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治疗费用。但属于学生儿童无其他责任人的意外伤害属支付范围,无其他责任人指属个人原因造成。
4、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5、未使用医保IC卡住院发生的费用。
6、按规定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项城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诊和市内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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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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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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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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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水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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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街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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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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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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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千佛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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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西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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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081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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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东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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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中路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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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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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花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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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团结路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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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6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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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付集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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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集镇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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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387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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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新桥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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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东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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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49994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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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高寺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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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寺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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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394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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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孙店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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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店镇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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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04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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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李寨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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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寨西大街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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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807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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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贾岭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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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岭镇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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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3946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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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范集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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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集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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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3943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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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官会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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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会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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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943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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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王明口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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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明口东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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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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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永丰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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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乡运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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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3946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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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丁集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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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集南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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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0387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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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三店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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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店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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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3870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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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郑郭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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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郭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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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5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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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南顿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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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顿镇西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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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25715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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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第一人民医院(市外就医审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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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大街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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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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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中医院 (市外就医审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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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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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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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外就医审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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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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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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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养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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秣陵镇项新路中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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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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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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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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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中路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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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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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计划生育服务指导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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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路东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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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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