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豫财监〔2018〕21号)要求,我局按规定的程序完成了2018年项城市本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我市相关行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问题,以及涉及精准扶贫、环境污染防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系国计民生等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单位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确保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合法合规,促进单位执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提高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是2017年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和获得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必要时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三、检查对象
1.项城市民政局
2.项城市环保局
3.项城市住建局
4.项城市城管局
5.项城市公安交警大队
6.郑郭镇卫生院
7.丁集镇卫生院
8.王明口镇卫生院
9.项城市第一实验中学
10.项城市第二实验小学
11.项城市孙店中心小学
12.河南欧蓓莎置业有限公司
13.河南坤禧置业有限公司
四、检查小组
检查组组长:韩卫东
副组长:栾 强
成 员:石 宇 田海峰 侯百明 邓 琪
五、检查时间
1、8月为检查准备阶段:组织检查人员学习新《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政策;准备工作底稿,通知送达被检查单位。
2、9月至10月为现场检查阶段。
3、11月为总结上报阶段。
六、检查地点方式
采取就地检查和询问、走访、函证等调查方式。
七、检查程序
(一)检查工作
1、在融媒体张贴检查公示;
2、召开见面会,送达检查通知,提出检查要求并听取单位情况介绍;
3、进行资产盘点;
4、收集检查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被检查单位资金管理,核算办法;
5、有针对性的开展查验账务、询问、调查等工作;
6、填写工作底稿(一事一稿)。
(二)汇总工作
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写出检查报告,推荐典型案例,填报相关报表。
八、检查报告
检查组根据财政检查工作底稿、财政检查征求意见函及被检查人书面意见或说明等相关材料,编制书面检查报告。
九、处理、处罚
检查终结,由检查组将检查报告及处理处罚建议报财政局审查。对确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不属财政职权范围的,移送有权机关查处。
十、汇总上报
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撰写检查总结、填制相关检查汇总表,并按要求向省厅监督检查局上报有关材料(含电子文本)。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项城市财政局
电话:4326758 4289258
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与建设路交叉口
邮编:466200
以上公示事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