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实施2025年粮改饲项目的公示公告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5-08-23 11:04:2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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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扎实做好我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草畜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豫财农水〔2025〕28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工作及《项城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公示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主体

  项城市辖区范围内,2025年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规模达到养殖畜位100头以上的肉牛和5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信用。

  三、申报资料

  以镇(办)为单位逐级上报,并由镇(办)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以下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原件复印件,规模养殖场备案代码;

  2.项城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镇、办签字盖章);

  3.项城市2025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任务书;

  4.项城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5.实施主体与种植农户签订青贮收购合同或土地流转备案或合同(注:报申请资料时带上签好的收储合同);

  四、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下午5点,由于粮改饲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和任务按时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栗瑜 联系电话:13592226787

  附件:项城市2025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申报资料.docx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