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实施项城市2026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公告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6-07-24 09:59:3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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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组织实施好我市2026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加快我市牛羊产业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牧便函〔2026〕592号)、《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河南省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6〕196号),现争取上级资金255万元,用于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范围

  支持范围包括新建或升级改造牛羊养殖圈舍、饲草料生产加工储存、粪污处理利用、防疫等基础设施;购置与牛羊养殖相关的设施装备;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等(详见附件1)。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财政畜牧业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主要支持新建畜位建设,优先保障新建畜位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头肉牛畜位不低于4平方米(不含运动场和过道,下同)、奶牛不低于6平方米,每只羊栏位不低于1平方米。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规定的禁养区内。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1.补助方式:“先建后补”。

  2.补助标准:新建肉牛畜位、奶牛畜位补助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22〕31号)执行。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肉牛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奶牛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只羊栏位根据肉牛每个畜位补贴标准的四分之一换算,新建羊栏位2000个以上,每只羊栏位不高于2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建设购置情况,结合市场价格实际(发票)不高于50%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报条件

  实施主体应具备符合以下条件:

  1、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

  2、手续齐全且正常生产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

  3、2026年有牛羊养殖场区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需求,具备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且承诺按时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四、申报资料

  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项城市2026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

  2、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原件复印件;

  3、新建肉牛畜位或羊栏位需提供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合法用地手续;

  4、新建肉牛畜位或羊栏位提供项目建设方案;

  5、新建肉牛畜位或羊栏位提供环评登记表;

  6、新建肉牛畜位或羊栏位提供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五、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7月31日下午5点,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项城市政府西配楼723房间(畜牧管理股),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15638012126

  附件:项城市2026年牛羊新型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建设计划申请表.docx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23日

责任编辑:x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