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委组织部关于选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到农村任职。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农村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培养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到基层去经受锻炼、增长才干,形成来自基层和生产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为推动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提供人才支持和组织保证。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数量和名额
今年分两批共选聘3500名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其中从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通过考试考核的办法选聘1000名;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中通过考核的办法选聘2500名。第一批从6月上旬开始,从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聘500名,从在职工作人员中选聘1000名;第二批从11月上旬开始,从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中选聘500名,从在职工作人员中选聘1500名。
为保证选聘质量,报名人数应多于选聘名额的2倍,根据报名情况,可按比例适当增加或减少选聘名额。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1.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重点是应届毕业生和毕业1-2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2.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在职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四、选聘程序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明确报名条件、选聘程序、各项待遇、激励措施等内容,层层召开动员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动员时间为6月1日以前。
(二)在职工作人员的选聘。采取个人报名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市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经个人报名和单位组织推荐后,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考察,报县市区委研究确定正式人选。市直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工作人员,经个人申请,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经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考察后,研究确定选聘人选,统一调剂使用。
(三)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选聘。按照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凡年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告,外地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自愿可选择县市区报告,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认定。报名6月10日前完成。
2.笔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点设在各县市区。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内容参照招录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笔试时间定在6月20日以前。
3.面试。市选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报考人数和笔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由市选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市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并派出监督员全程监督,各县市区分设面试考场,面试时间定在6月30日以前。
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各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抽调政治素质高、党性强、作风正的同志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做到“一查三访”,即查本人档案,走访本人家庭、走访所居住村或学校、走访居住地派出所,7月5日前完成。
5.体检。各县市区在考察的基础上确定拟聘人选。对拟聘人选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由各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7月10日前完成。
6.公示。对体检合格人员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各县市区负责对反映问题予以核实,及时反馈,7月20日前完成。
7.选聘。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以上结果,结合拟聘人选情况,经县市区委研究确定,报市选聘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确定去向和有关待遇,签订聘用合同,安排到村级班子任职,整个工作7月30日前结束。
五、待遇
1.被选聘人员是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是共青团员的,可安排兼任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
2.经实际工作锻炼、考察特别优秀、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可按有关规定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也可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为村委会主任、副主任。
3.被选聘人员是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原单位支付,原单位享有的福利待遇不变,同时享受村级干部同职级生活补贴,所需补贴经费由县市区列支纳入财政预算,统一管理发放。在村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为科级后备干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优先提拔;是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大专生700元/月,本科生750元/月,研究生800元/月。所有被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每人每月享有交通补助费、生活补助费100元。县市区委组织部要为每名“大学生村干部”开设专人帐户,保证能及时足额领到补贴。
4.在村任职满3年,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全额免除,所需资金由省、市、县财政按4∶4∶2比例承担。
5.在村任职2年以上,具备“选调生”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参加选调生统一招考。
6.到村任职2年后,报考我省县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的,给予总分加5分,参加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乡镇机关公务员今年全省从“大学生村干部”中招录300名,以后5年每年适当增加。
7.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在村任职期间,可参照乡镇机关同等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人员,工资按所任职务、所聘岗位,比照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10.在村工作期间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11.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其在村工作的时间为到农村或基层服务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审和聘任。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学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12.户籍可保留在原籍,也可落在所在县人才服务中心。
六、服务管理
1.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工作管理及考核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事档案由县级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村工作期限一般为3年。工作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继续聘任。不再续聘的,引导和鼓励其就业、创业。
3.要组织开展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的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内容主要是农村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策规定,也可组织他们到本地先进村进行短期考察见习,掌握做好农村基层工作的基本方法。
4.乡镇党委、政府要安排好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的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5.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干部”聘用期间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以上机关及其他单位均不得借调。
6.聘期内由乡镇对受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计入本人档案并按合同规定办理。聘任期满,县市区和乡镇要对受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办理新一轮聘任手续。对连续2年考核不称职的,要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解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对合同期满,自主择业、个人创业、灵活就业的,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
7.要加强对优秀“大学生村干部”的教育和培养,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吸收到党内来。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委书记毛超峰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段金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申亭任副组长,市纪委副书记时兴功,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毛继宏,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张治光,市发改委主任王田业,市财政局局长赵天冉,市教育局局长张治国,市人事局局长居素华,市民政局局长许益新,市劳动局局长郭卫,市农业局局长张继林任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毛继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构。
2.将“大学生村干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大学生村干部”工资补贴所需经费由市县二级财政统筹解决,比例为2∶8,并纳入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办公室所需经费由组织部列出经费开支报告,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3.制定周口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法,规范“大学生村干部”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定期对“大学生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和经营管理知识。拟定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对教育、管理、监督、考核、提拔、任用、辞退等作出明确规定。每年实行任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考核情况装入本人档案,作为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每年表彰一批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人才,大力宣传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导向。
主题词:人才工作 大学生村干部△ 意见 通知
中共周口市委办公室 2008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280份)
中共项城市委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学校,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周口市委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需要,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现将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李明方(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
副组长:杜整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段传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张锦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治中(市纪委副书记)
邓先聪(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韩卫东(市发改委主任)
邓同领(市财政局局长)
李树松(市教育局局长)
张国旗(市人事局局长)
左殿杰(市民政局局长)
张敬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高 山(市农业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张锦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共项城市委
项城市人民政府
2008年5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