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完善单位财务月报制度
来源: 市财政局 时间: 2011-09-15 18:30:3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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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近日,为加强和规范财务报表报送工作,更好地发挥财政部门的服务和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全市财务收支动态,市财政局完善内部业务科室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月报制度。
      市财政局对局内各预算资金管理科及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月报表报送的要求作出明确规定:统一格式、数字精准、内容完整、及时编报。各行政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编制方法报送《资产负债表》,表格形式不得随意删改,以保持财务报表的统一性和报表数据的可比性。单位编制财务报告要以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为依据,财务报表数据计算要准确,各表之间数字有勾稽关系的,必须相互衔接。财务报告体系中的财务报表要编制齐全,不得缺失,各项数据必须填列齐全,不得遗漏。在编制财务报表后,要针对财务报表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编写财务状况说明书,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每月的财务报表要在下月份5号之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送市财政部门。财政局各科室及所属单位报表在报分管领导的同时要报送局长。
      同时,月报表报送制度引入“问责”机制,对于延误报送的单位,延误一次通报批评,延误两次(含两次)以上报市机关效能中心处理,必要时对单位停拨公用经费。局科室和所属单位不按要求编报,发现一次扣年终考评5分,同时通报批评;累计违规编报三次者,对有关会计人员将给予相应处分。(编辑:胡晓光 审核:邝 越)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