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标准
一、中心城区住房困难家庭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具有市中心城区常住户口;
3.申请人在市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4.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所需资料
1.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证明和租房协议或租住证明;
4.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5.其他证明: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情况的,应需提供的延伸证明。
二、新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
2.申请人在市中心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单位(场所),且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
3.申请人在市中心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4.申请人未租赁或购买过保障性住房。
(二)申请所需资料
1.项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2.户籍证明: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
3.住房证明: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证明和租房协议或租住证明;
4.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相关证明;
5.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6.其他证明: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情况的,应需提供的延伸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