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我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草畜牧业,促进农牧结合、生态循环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畜牧业发展相关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支持主体
项城市辖区范围内收储全株青贮玉米、苜蓿、饲用燕麦、饲用高粱、饲料桑、饲用大麦、甜高粱、构树、杂交狼尾草(巨菌草)、黑麦草、饲用黑麦、小黑麦、皇竹草和豆类等优质饲草料的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申报条件
1.必须是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企业、合作社)、专业青贮收储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2.规模化草食家畜养殖场规模达到养殖畜位100头以上的肉牛和500只以上的肉羊养殖场(企业、合作社)。
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信用。
三、申报资料
实行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提交以下申报资料(详见附件)
1.营业执照、法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账号原件复印件;
2.项城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申请书;
3.项城市2024年粮改饲试点项目目标任务书;
4.项城市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主体承诺书;
5.实施主体与种植农户签订全株青贮收购合同或土地流转租赁协议;
四、申报期限和地址
申报期限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下午5点,由于粮改饲项目实施期短、季节性强,为保证项目有序推进和任务按时完成,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重视。
申报地址:项城市工业路与平安大道交叉口159号(原畜牧局)
联系人:栗瑜 联系电话:13592226787
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