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项城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394-4662166
通讯地址:项城市建设路党政综合楼西配楼6楼
部门领导:高相铭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组织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落实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项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项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项城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项城市人为资源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项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项城市医疗保障局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人事股)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党群等工作;指导医疗保障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
二、法规和基金监管股。
落实医疗保障工作规划;组织起草政策草案和标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三、城镇职工待遇保障股
组织落实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全市城镇职工重特大疾病、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落实离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行政审批服务股(城乡居民待遇保障股)
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所有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的更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业务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营商环境提升、放权赋能等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全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全市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落实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制度,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负担;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关系接续制度;推进医疗救助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五、医药服务管理股
根据国家局、省局和周口市局要求,组织落实医保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组织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六、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