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来源: 项城市人民政府 时间: 2022-01-04 10:28:14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部门领导:高锦 局长

  办公地点:市政府东配楼六楼

  联系电话:0394-4289398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 8:00 -12:00

  下午:15:00-18:00(夏季)14:30-17:30(冬季)(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政策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工业、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考核与奖惩。

  (四)负责对所属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重点企业的培育和发展,研究提出培育和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制订产业发展政策,推动工业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产业集群的培育;指导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

  (五)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

  (六)组织实施全市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发展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省和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工作,日常值班、应急值守工作,统筹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应用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离退体干部和党群工作。承办对外合作交流事务。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本单位承担的所有依申请类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工作;承担本单位权责清单的更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日常业务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工作、营商环境提升、放权赋能等工作;组织研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提出工业和信息化体制改革建议;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承担监督机关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组织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产业政策,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和修订全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

  (三)规划股(开放合作股)。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统筹市级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研究确定市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负责实施;监测市产业集群发展,提出发展建议;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统筹协调产业协作、产业布局一体化工作。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指导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

  (四)财务股。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实施行业内部审计和绩效检查;提出有关行业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建议;指导行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电子信息股)。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协调推进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承担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工作;履行产业融合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以及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承担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

  (六)运行监测协调办公室。监测分析全市工业日常运行情况,分析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企业服务日常工作及承担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七)中小企业服务股。负责全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

  (八)节能与综合利用股(煤炭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政策,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煤炭行业管理政策。

  (九)工业管理股。承担钢铁、有色金属、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新材料等原材料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汽车、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智能装备、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及重大技术装备的规划、政策。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等消费品行业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医药和盐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审核、许可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药品储备管理。

  (十)数字化与未来产业股(技术创新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规范;承担推进相关领域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工作,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推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等新兴业态发展;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3名。核定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10名。

  四、项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