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文物局关于开展城乡历史文化资源普查的通知》(豫建设计〔2024〕96号)、《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周建设〔202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具有历史风貌和地域特色建筑的保护与管理,增强公众和社会的保护意识,提高保护水平,经研究确定我市王沟古庙群、杨庄东塘古井、付庄烟囱三处为我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现予以公布。
各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宣传,研究落实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