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 项城市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秘书科 时间: 2010-10-12 16:34:2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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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2010〕40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项城市人民武装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各乡镇、办事处武装部:
      加强“一线阵地”(乡镇、办事处武装部)规范化建设是夯实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提高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应战能力,发挥民兵预备役人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主力军作用的前提和保证。为全面贯彻周口市“三个一线”规范化建设试点观摩会精神,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周口军分区关于加强民兵预备役三个一线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周政〔2010〕4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一系列指示要求及“河南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队伍规范化建设试点观摩活动”、周口市“三个一线”规范化建设试点观摩会精神为依据,以民兵预备役担负的任务为牵引,以提高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重点、规范建设、试点先行、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依据规范抓建设,紧贴任务打基础,围绕需求强队伍,坚持持续用力,固强补弱,协调发展,全面推进我市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质量提升。
      建设标准
      (一)“一线阵地”建设标准。按照“机构健全稳定,干部素质优良,职责制度落实,设施完善实用,工作成效明显”和“有机构,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有经费”的标准全面加强“一线阵地”建设,重点抓好“三室一中心”建设,具体内容标准见《周口市基层人武部建设规范》。
      (二)“一线分队”建设标准。按照“组织落实,政治可靠,训练有素,装备配套,指挥高效,反应快速,作风顽强,设施完善,保障有力,作用明显”的标准全面加强“一线分队”建设,具体内容标准见《河南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队伍建设规范》。
      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孙鸿俊任组长、市人武部部长翟胜山、政委田新任副组长的“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市人武部军事科具体牵头,政工科、后勤科相关人员参加,负责抓好“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的综合计划、试点观摩、任务部署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阶段划分
      我市“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按照筹划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筹划部署阶段。8月底,各乡镇、办事处武装部分别组织学习上级指示要求,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标准要求。确定南顿镇武装部为市“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先行,探索路子。9月中旬,在南顿镇组织召开全市“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试点观摩会,部署我市“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按照周口市政府、军分区今年完成一半,明年全部达标,第三年抓巩固提高的总体目标要求,南顿镇、孙店镇、贾岭镇、秣陵镇、高寺镇、官会镇、丁集镇、郑郭镇、范集乡、千佛阁办事处等10个基层武装部作为今年的达标单位,10月20日前完成“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任务。其余11个乡镇、办事处武装部今年按标准完成软件建设,明年必须全部达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10月下旬,市政府和人武部组织对今年达标的10个乡镇、办事处“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其他乡镇、办事处武装部进行资料建设检查验收。2011年9月底前,组织对明年达标的乡镇、办事处“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验收。
      五、经费保障
      “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所需经费先由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予以保障,市财政明年将建设经费纳入预算,统一解决。
      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有效抓手。各乡镇、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以对国防建设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摆上位置,在工作部署、精力投向、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倾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予以重点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二)严格按照标准抓落实。《河南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应急队伍建设规范》和《周口市基层人武部建设规范》具体明确了“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是当前抓好规范化建设的基本遵循。要牢固树立打基础谋长远、抓规范促建设的思想,适应新要求,确立新观念,拓展新思路,严格标准,努力工作,主动作为,努力提升“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质量。
      (三)认真组织考评验收。依据建设规范,采取统一考核、量化成绩、评先排序的方法,市政府、市人武部组织对今年达标的10个乡镇、办事处“一线阵地”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评验收,并对其余软件建设进行检查。凡考评检查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年底取消评先资格,对工作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标准低,规范化建设质量低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二O一O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军事  民兵  规范  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9月20日印发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