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来源: 秘书科 时间: 2018-01-09 09:04:4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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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2017〕32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豫政〔2011〕26号)和《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周政〔2015〕18号),不断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政府主导、以县为主,统筹城乡、区域推进,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深入实施国务院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以下简称“全面改薄”)和省政府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大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2.目标任务。到2018年底,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教学点达到基本办学条件的要求,城镇小学、初中基本消除超大班(66人及以上),大班(56至65人的班)比例在现有基础上减少60%以上;大班额、择校热等热点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到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工作,再创高质量均衡发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3.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各镇、办事处要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城乡布局结构调整、未来人口变动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组织教体、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进一步完善本辖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细化学校选址、面积等内容,与村镇建设和学龄人口居住分布相适应,与城镇建设规划、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并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本着既要优化资源配置,又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布局学校和教学点。要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满足群众对寄宿制学校的需求,解决好农村教师的食宿问题。到2018年,全市建成寄宿制小学36所,农村初中学校全部实现寄宿制。要认真解决城镇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大力加强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逐步消除入学难、大班额现象。力争到2018年底,新建初中4所、小学7所,改扩建城区中小学16所。城镇解决新增人口入学问题以新建学校为主,消除大班额问题新建学校和扩建学校各分担一半。城市内新区开发或旧城区改造时,要严格按照中小学布局规划配套新建、改建或扩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并与居民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严格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行为,对因生源减少需要撤并的学校,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报市政府研究组织实施。学校撤并必须坚持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撤并后的学校原有校舍再利用要按照规定处理,优先保障当地教育事业特别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需要。确实不需要的校舍,要依法按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用于布局调整中保留学校的建设,严禁私分或挪作他用,坚决杜绝教育资源流失。
      4.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落实《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和《周口市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启动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结合“全面改薄”和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五年计划,科学编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力争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凡新建学校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要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建设一所、达标一所、验收一所。
      严格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城乡基础教育资源配置解决基础教育资源不足问题的意见》,优先保障教育用地;切实解决中小学校土地确权问题,积极推进国家和省教育项目实施。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建设,在建设过程中落实联审联批制度,并按照规定减免相关费用。
      5.实施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工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促进优质资源共享和教育质量提高。要通过政策扶持、资源倾斜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用足用好生均公用经费中的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费,用于教师培训和信息化建设等,加快缩小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的“数字化”差距,建成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管理平台,实现优质资源校校通、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为确需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配置数字教育资源接收和播放设备,配送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要管好、用好教育信息化设施,以应用促发展,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学教研、课堂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关爱特殊群体,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公共教育体系,符合要求的随迁子女可以享受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同时,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关爱网络,实行留守学生普查登记制度和结对帮扶制度,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建立留守儿童安全保护预警与应急机制。
      7.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面落实国家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办好聋哑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生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按每生每年6000元。进一步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财政支持的残疾人康复项目优先资助残疾儿童。进一步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无障碍设施建设。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国家对特殊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
      8.关心辅助特困儿童少年。进一步落实好城市低保家庭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保障适龄孤儿进入寄宿制学校就读。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帮助流浪儿童重返校园。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9.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落实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根据教师缺编情况,及时足额补充教师,突出抓好农村偏远中小学教师补充,按学科配足配齐,确保招得来、留得住。加大教师培训力度,落实好继续教育经常性经费和培训专项经费。构建教师梯级成长体系,提高我市教育教学专家、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比例。构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完善教师编制管理办法,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坚持与中小学岗位管理改革紧密衔接,引导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合理流动。探索实施城乡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努力形成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完善城乡教师帮扶机制,加大城区学校或优质学校对农村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
      依法保障并逐步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确保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推进教师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按规定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及社会保险费,将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贫困教师住房纳入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建设对农村偏远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立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
      10.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以创新管理体制为抓手,以提升教育质量为核心,紧紧围绕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评价和教师交流等主要内容,开展“老校+新校”(二实中+莲溪中学)、“强校+弱校”(一实中+七中)、“城校+乡校”(文化路小学+莲味路小学、一实小+李洼小学、二实小+解庄小学)等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打破区域界限、校际界限。探索建立由两所或若干所学校组成的教育联盟,联盟学校之间实行互派师资、统一教学、资源共享、捆绑考核,实现区域联合、以强带弱、共同提高、均衡发展的教育发展新局面。
      11.深化办学体制改革。落实《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周政〔2013〕67号),按照“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基本方针,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发展教育事业。提高民办学校建设的标准化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促进公民办学校平等竞争、竞相发展。切实保障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享有同等权益,落实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扩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独资、合资、合作办学等模式,积极引进知名品牌学校进驻项城。
      12.深化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课堂教学改革,改革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完善评价体系,构建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和方法,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课堂教学模式。要严格把握以课程改革为基础,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心,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为保障,以教育教学规律为准则,以一把手(局长、校长)亲自抓、负总责为关键的原则。深化“汉字工程、高效阅读、高效课堂”三项工程为引领的课堂教学改革。认真组织开展镇办联盟教研,加强市、镇(办)学校教研员队伍建设。“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先进理念和经验,形成具有特色、富有成效的课堂教学改革模式,不断适应国家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和深化素质教育的新形势、新要求。
      13.实施中小学德育创新工程。坚持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创新德育工作方式,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常规管理打基础、队伍建设添内力、实践活动创特色、校园文化铸品牌”的德育工作思路,做到“课程育人、实践育人、礼仪育人、环境育人、制度育人”。
      14.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特色发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和划片招生政策,缩小择校生比例,把消除大班额作为重要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坚决治理“三乱”(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教辅)行为。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和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五、加大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保障能力
      15.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依法建立义务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拓宽学校建设资金筹措渠道,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足额落实各项教育配套资金;落实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不低于15%用于城市学校建设,土地出让收益金计提10%资金全部用于教育的规定。各类教育资金要全额纳入财政年度预算,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政部门要足额安排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经费。统筹使用国家、省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形成投入合力。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确保规范使用。对拖欠挪用教育经费的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加强领导,完善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
      16.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政府的责任,要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紧迫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由发改、财政、教体、规划、住建、国土、编制、人社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好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特殊群体关爱、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各项目标任务。各镇政府、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跟踪掌握工作进度,帮助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
      17.强化督导检测。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结果作为评价镇政府、办事处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项城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信息库,加强对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发展差距的监测,及时督促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建立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发布制度,由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负责定期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区域内出现截留或挪用义务教育经费、干扰教育建设项目、侵害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继续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等违规行为,要对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中小学校长依法实行问责。

                   2017年9月20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