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秘书科 时间: 2017-09-06 16:41:33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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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政办〔2016〕27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项城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6月16日

 


项城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实施方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疾病发病和死亡模式发生转变,慢性病已成为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为充分利用我市慢性病防控资源,推动我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健康状况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镇居民健康素质。根据卫生部《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管理办法》(卫办疾控发〔2011〕35号)及《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1〕3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综合控制慢性病患病风险,扎实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等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切实减轻慢性病负担,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长效机制,全面推动慢性病防控工作,积极创建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工作目标 
      1.积极开展创建工作,逐步完善我市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建设,2016年力争通过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
      2.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3.建立和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4.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完善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
      5.探索适合于项城市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
      6.总结经验,形成示范和带动效应,对慢性病综合防控成熟经验和技术进行推广。 
      (三)主要指标 
      1.知识知晓率。全市居民健康教育覆盖率不低于90%,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80%及以上;高危人群标准知晓率达30%及以上;人群体重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人群腰围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人群血压知晓率达到70%及以上;人群血糖知晓率达到30%及以上;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不低于30%。 
      2.健康行为形成率。社会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卫生系统人员吸烟率控制在40%以下,室内全面禁烟;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低于8克,低钠盐市场占有率达到50%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控盐勺使用率达到80%以上,公共餐厅、食堂低盐膳食制作技能达标率达到60%以上;社区健身场所覆盖率达到90%以上,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成年人比例达到35%以上。 
      3.慢性病早期发现率。全市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患病调查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建档率达到60%以上;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早治率不低于50%。 
      4.慢性病管理率。建档建卡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40%。
      5.慢性病控制率。建档建卡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血压、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达60%。
      6.以社区、镇(办)为单位,慢性病高危人群主动筛查率不低于30%;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率不低于30%;各级医疗机构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以上。 
      7.疾病监测报告率。死因、脑卒中、冠心病和肿瘤监测报告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系。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实施方案,建立起政府主导,卫计委、发改委、财政局等多部门协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慢性病防控科室,配备3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对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其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慢性病防控工作人员,每年进行1-2次慢性病防治专项技术培训,提高慢性病综合防控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二)完善监测报告制度,加强慢性病监测。各医疗卫生单位规范开展居民死因监测、恶性肿瘤登记和脑卒中、冠心病等疾病监测报告,实行报告制度,开展慢性病发病登记报告工作,掌握全市慢性病发病和死亡情况,为制定防控策略提供可靠依据。对重点人群开展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 
      (三)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促进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1.积极开展以控制吸烟、健康膳食、全民健身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五个示范”健康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餐厅食堂、健康步道、健康学校)活动,在市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宣传专栏,建立定期宣传制度,每年慢性病防控知识专题宣传不少于4次。 
      2.以村(社区)为单位,对重点人群(高危人群、家庭主妇等)开展低盐膳食、运动健康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和咨询服务,每年不少于6次,每次不少于50人;在村(社区)、镇、城区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季度更新宣传内容;向居民家庭提供慢性病宣传材料不少于6种,推广低盐饮食干预工具,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 
      3.在中小学校为学生开设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12学时,其中慢性病防控知识授课不少于2学时;学校利用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每学期举办1次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慢性病防控知识讲座。 
      4.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镇、办事处两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联合学校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整体水平。 
      5.利用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无烟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日、全国爱牙日、肿瘤防治宣传周等时机,开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相关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4次。 
      6.开展全民控制吸烟行动。大力开展控烟和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宣传活动,引导公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主动敬烟和不接受敬烟,在学校广泛开展“我劝爸爸不吸烟”活动,营造全面控烟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无烟单位、“100%无烟公共场所”创建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控烟,工作场所、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控制吸烟。 
      7.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全民健身活动场所,引导居民积极参加健身活动;开展职工工间操活动,定期组织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集体性健康体育运动,倡导树立健康理念,增强全民身体素质。 
      8.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体育工程,落实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
      9.对餐饮业从业人员和家庭主妇等人群定期进行健康膳食知识和技能培训,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饮单位开展健康餐厅食堂创建活动;在城镇居民和餐饮单位大力倡导低盐膳食活动,推广使用低钠盐和限盐工具,减少钠盐摄入量,倡导低钠盐平衡膳食。 
      (四)深入开展高危人群慢性病筛查和干预工作。开展死因监测、慢性病发病监测及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工作。
      1.死因监测。组织开展全人群死亡登记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居民病伤死亡统计信息,评价人群健康水平和卫生状况。 
      2.慢性病发病监测。开展冠心病、脑卒中和恶性肿瘤发病登记,分析疾病发病动态变化情况,评估慢性病预防与控制效果。以村(社区)、镇、办事处为单位,在30%以上人群中开展高危人群主动发现、登记和慢性病筛查工作,对高危人群每年进行一次随访和健康指导,及时发现慢性病患者,探索筛查和管理模式。 
      各医疗单位严格落实执行35岁以上人员门诊首诊测血压、高危人群(45岁以上、家族史、肥胖)首诊测血糖登记制度,及时发现和登记慢性病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规范化管理和健康指导。做好高血压和糖尿病病例发现、登记和建档建卡及网络信息系统化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的发现率、建档建卡率和管理率。 
      3.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每年组织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慢性病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及时评估慢性病干预措施效果,为调整慢性病预防与控制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4.以村(社区)、镇、办事处为单位,在30%以上的村、居民区建立高血压和糖尿病自我管理小组,探索自我管理模式,提高慢性病患者管理效能。其他村、居民区做好每季度一次的患者随访管理工作。 
      5.加强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卫生信息网络化建设,将慢性病管理系统与医院管理系统和新农合、居民健康档案系统进行整合,实现卫生信息的资源共享。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6年6月30日前)。制定全市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组建慢性病防控队伍,组织召开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启动会议,启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 
      (二)创建实施阶段(2016年7月1日-8月31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示范区创建方案要求,由市卫计委牵头,协调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扎实开展好系列活动,切实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建立完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认真组织开展好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格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创建效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10月20日)。自评结束后,提出考核验收申请,迎接市级考核评估。各村(社区)、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迎接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创建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财政、卫生、城管、人社、教体、民政、文广、总工会、妇联、药监、公安、农业、环保、商务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计委,具体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同时,卫生、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工作格局,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各村(社区)、镇、办事处及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适时召开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会;把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政府长期工作计划及发展规划;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规范和慢性综合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慢性病综合防控领导小组,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并明确各成员单位慢性病防控工作任务和职责,召开领导小组协调会;督导所辖各镇(办)、市直各单位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市委宣传部:在项城市有关报刊、网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每季度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不少于1次;市内公共场所大型电子屏滚动播出慢性病防治知识不少于两处,每季度滚动播出不少于1天。
      3.市直工委:在市直单位中开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每年完成示范单位创建不少于2家。
      4.市发改委: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红头文件。
      5.市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经费纳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适当增加示范区工作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确保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经费达到业务总经费的10%及以上。提供拨款凭证。
      6.市卫计委:成立慢性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家组;制定全市慢性病防控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将慢性病防控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核心内容,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的衔接,实现防治有效结合。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和覆盖人群,加强慢性病高风险人群(血压、血糖、血脂偏高和吸烟、酗酒、肥胖、超重等)检出和管理;建立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负责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综合服务职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首诊测血压制度。首诊测血压率达到90%。每年建立自助检测点10个,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血糖等测量;每年完成活动的自我管理小组达10个,社区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达30%。80%以上的镇卫生院开展血糖测定,30%以上的镇卫生院开展简易肺功能测定,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0%的镇卫生院开展口腔预防保健服务;统筹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慢性病监测与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慢性病监测信息管理;加强基层慢性病和口腔疾病防治实用型人才、慢性病防治复合型人才、康复治疗人员、学术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组织推广成熟的慢性病防控措施;按照工作指导方案,建立示范社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督促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落实有关制度;负责慢性病防控示范社区业务技术指导与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日常督导、考核、评价;为相关单位提供技术资料;负责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析等;完成社区诊断报告,提出适合我县慢性病防控的策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禁烟。
      市疾控中心:成立慢性病防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制订慢性病防控规划和工作计划,为制定和发展政策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慢性病防控有关技术规范、指南、标准的制订和技术指导;负责下级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慢性病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承担慢性病防控工作的业务信息管理,防控效果的考核评价;开展慢性病防控相关的科学研究,推动学术交流和合作。
      市直医疗机构:成立慢性病防控领导小组,设置专门科室和人员,履行慢性病防治工作职责;承担35岁以上患者首诊测血压工作率达到90%以上;对有关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和报告,包括死亡登记、恶性肿瘤登记、新发脑卒中和心梗死病例报告等;严格遵照诊疗技术规范和指南,注重康复治疗的早期介入;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开展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做到有工作制度,其中工作内容包括:健康知识宣传栏、宣传日活动、健康课堂、对患者家庭的咨询指导、3种以上材料供门诊住院病人索取等;承担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和培训;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每个医院至少成立1个健康自测点。
      7.市人社局:配合相关部门组织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至少2年为单位职工提供1次体检;配合卫生部门完成人群慢性病监测工作。提供详细体检名单,并按照高危人群标准进行筛查和管理;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患者名单、诊断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在社区、就诊医院等;提供我市城镇居民死因有关数据,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积极完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服务在支付上的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协调市中心广场大型电子屏滚动播出慢性病防治知识,每季度滚动播出不少于1天。
      8.市文广新局:项城电视台、项城人民广播电台设置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每半年宣传慢性病防治和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不少于1次。同时,在市辖网吧、电影院、卡拉OK等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知识的宣教活动。提供相关文件、节目播出单、照片、剪报。
      9.市教体局:组织各托幼机构、小学成立牙病防治领导小组,按要求开展牙病防治工作。落实慢性病示范区创建中儿童龋齿的充填和儿童窝沟封闭工作任务,龋齿充填及窝沟封闭率达90%以上;督促中小学校100%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幼儿园100%开设健康讲座;开展示范学校食堂或示范幼儿园食堂创建工作。社区有3个及以上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每个团体每月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对群众性健身团体进行登记并指导;每年至少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集体群众健身活动1次。要有开展集体群众健身活动工作计划、群众团体名单及活动地点、内容、时间、照片等;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健身操实施方案,并督促落实。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职工工间操单位数达100%,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倡导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平均每天运动量达到6000步以上。
      10.市工信委: 在相关科技计划中加大对慢性病防治研究的支持。重点加强慢性病防治技术与策略、诊疗器械、创新药物的研究,开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具,加强科研成果转化和利用,推广慢性病预防、早诊早治早康和规范治疗等适宜技术。
      11.市民政局:配合卫生部门完成人群死因监测工作。提供详细火化名单,应包含死亡原因、诊断时间、家庭住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所在社区、就诊医院等;进一步完善贫困慢性病患者及家庭的医疗救助政策,逐步加大救助力度,对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镇社会困难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救济;
      12.市环保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13.市农业局:调整和改善食物生产结构,引导生产安全、营养、方便、多样的农产品。
      14.市商务局:倡导和鼓励食品销售企业开设健康食品专柜,引导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
      15.市药监局:抓好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根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按标准要求创建示范食堂和示范餐厅,每年完成各类示范创建不少于5家。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推广食品营养标签;做好慢性病防控药品的监管工作。
      加强慢性病防治药品监督检查,确保药品安全。
      16.市公安局:提供我市居民户籍准确信息,提供死亡人口信息,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17.市爱卫办:在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创建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每年至少新创建2家卫生系统外的无烟单位;督导检查各镇(办事处)、市直各单位无烟单位创建工作落实情况。每年应给新创建的无烟单位授牌;督促检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设立慢性病宣传栏,每2个月更换1次。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职工培训。
      18.市城管局:创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社区健身场所,协助卫生部门在广场、街道、社区等场所开展健康宣传活动。
      19.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定期组织建筑工地务工人员学习防病知识及防病技能;所有工地临街围墙至少要有1块健康教育宣传墙画。
      2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引导并支持食品加工企业改进生产工艺,推动实施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促进健康食品开发和生产。
      21.市工商局: (1)宣传食品营养标签用途,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人群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达到30%以上;(2)销售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的加工食品比例达到50%以上。提供本市食品加工企业一览表:单位名称、所在地点、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产品名称;全市销售企业执行营养标签情况。撰写抽样调查报告:推广情况分析,被抽样单位、商品名称及数量、有营养标签商品的名称及数量、统计基本数据、数据分析、调查表。工作照片等。
      2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成立食品加工企业食品营养标签管理领导小组;(2)出台推广营养标签的政策文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营养标签的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23.市交通运输局:(1)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慢性病防治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2)做好市辖车站、营运车辆、公交站台的慢性病知识公益宣传。
      24.市政府督查室:对市直相关单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督促落实。
      25.市总工会:协助在企业单位推广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企业工间操覆盖率100%,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督促企业单位落实每2年1次的职工健康体检,体检单位覆盖率100%;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工会会员预防慢性病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健康教育;对群众性健身团体进行指导,组织多部门参与的集体性体育健身活动。
      26.市妇联: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27.团市委、市科协、市工商联:发挥各自优势,按照规范信息,有组织地开展公益宣传和社会动员活动。
      28.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社区、示范单位、示范食堂(餐厅)等示范项目创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慢性病的基线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决定成立项城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方强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卫生局局长杨箴玺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和各镇(办事处)分管领导任成员。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活动。要明确部门职责,确定一名联络员,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统筹协调,制定措施。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办公室在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成立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研究讨论慢性病综合防控事宜。根据工作进度,召开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联席会议,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三)强化督导,促进工作。市创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将评估结果报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进行日常督导。市政府将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