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 秘书科 时间: 2017-09-14 09:07:05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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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政办〔2017〕89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张 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陈 志(市政府副市长)

  张爱玲(市政府副市长)

  王拥军(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义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王 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电视台台长)

  刘海良(市发改委主任)

  魏立心(市住建局负责人)

  韩卫东(市财政局局长)

  杨箴玺(市卫计委主任)

  张国旗(市教体局局长)

  于河川(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俊民(市农业局局长)

  张建军(市林业局局长)

  赵 平(市商务局局长)

  杨万兴(市工信委主任)

  于凤春(市药监局局长)

  李德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席 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祥(市畜牧局局长)

  韩新玲(市质监局局长)

  李子风(市粮食局局长)

  田孝章(市工商局局长)

  马义堂(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薛 峰(市综治办主任)

  袁 鹏(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和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

  高 文(市盐业公司总经理)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凤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8月3日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