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7〕89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主 任:张 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陈 志(市政府副市长)
张爱玲(市政府副市长)
王拥军(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义廷(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魏中华(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王 艳(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电视台台长)
刘海良(市发改委主任)
魏立心(市住建局负责人)
韩卫东(市财政局局长)
杨箴玺(市卫计委主任)
张国旗(市教体局局长)
于河川(市文广新局局长)
李俊民(市农业局局长)
张建军(市林业局局长)
赵 平(市商务局局长)
杨万兴(市工信委主任)
于凤春(市药监局局长)
李德华(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席 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赵 祥(市畜牧局局长)
韩新玲(市质监局局长)
李子风(市粮食局局长)
田孝章(市工商局局长)
马义堂(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薛 峰(市综治办主任)
袁 鹏(市环保局副局长)
杨和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长)
高 文(市盐业公司总经理)
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凤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