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4年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4年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8月13日
2014年打击传销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市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工作,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根据河南省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集中行动。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督管理局下发《2014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要点》,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把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置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中考量,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积极创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举措,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活动,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集中整治传销人员情况严重的地区,集中打击社会危害较大的团伙,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各镇、办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查处一批恶性程度较大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参与人员,使我市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有明显进展。
二、工作重点
1.案件查处。全面强力打击聚集性传销,精确打击网络传销。集中查处以“1040工程”“爱心互助”“养老”“宗教”等为幌子实施传销违法犯罪的案件。
2.地区整治。以创建无传销城市为引领,开展集中整治,并针对打防控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3.舆论宣传。坚持打击整治与宣传同步,广泛、深入宣传行动进展和成效,揭露传销本质,展示政府的决心和执法部门的能力,更好地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工作步骤
1.线索摸排阶段(即日起至8月20日)。对本市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汇总、梳理、核查、经营线索,确定打击整治重点和步骤,为集中打击整治打牢基础。
2.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0日)。各成员单位集中精力和资源,查处案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成效。
3.总结考核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对本市大要案查处、集中整治和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积极发现和确定线索。工商、公安、网宣、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摸底,通过群众举报、网上巡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方式,发现和确定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获取涉及的单位、人员、银行账户、活动范围、活动地点、服务器及网站所在地及在本地区活动情况等信息。
2.加大查处力度,实现精确打击。行动中要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作为核心打击目标。对涉嫌从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网页,要积极开展线索经营,综合运用网络侦查、可疑资金交易分析等手段,全力查明组织者和领导者,集中力量予以打击,彻底摧毁传销组织。要充分运用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措施,依法严惩组织者、领导者。
3.加大宣传力度,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积极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宣传教育,适时报道专项行动成果和典型案例,营造打击声势。充分宣传网络传销的危害、特点和手法,揭露其本质,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与能力。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和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与艰巨性,紧紧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成效。
2.明确分工,形成合力。工商、公安、人民银行和银监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的组织下,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负责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部门要依照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3.强化责任,协同作战。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地域广,各涉案地工商、公安机关均负有重要责任,对所发现的线索均要主动出击,深挖源头,延伸打击。其中,公司、网站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组织者、领导者违法犯罪地和居住地,涉案资金主要流出地及流入地,违法犯罪活动人员集中地的工商、公安机关要积极履行打击及协助责任。工作中,各地工商、公安机关要注重加强部门内和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妥善解决跨区域管辖及协作问题,形成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对涉及多个地区的特别重大案件,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上报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请求协调涉案地工商、公安机关联合查办。
4.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检查督导,狠抓责任落实,切实组织好此次专项行动,研究制定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将视情况分别或共同派出检查组,对各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各地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事例,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对在专项行动中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并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专项行动开始后,遇有重大、突发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地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情况,做好总结,并于2014年9月30曰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各有关部门应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分别上报主管部门。
附件:项城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人员名单
附件:
项城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调整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刘玉世
召 集 人:杨步超 段连亮 田孝章
成 员:王东方 于 灏 韩 伟 刘春华
张玉清 李峰伟 杨和平 宋 奎
崔洪鑫 李晓红 田孝华 任中杰
李西海 谢 非 张少春 郭 力
李建楠 孙 涛 袁玉梅 王学敬
张海洋 尚 臻 任 磊 曹 灿
赵自强 张 磊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李峰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丁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明确相应工作科室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打击传销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