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6〕40号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2016年8月4日
项城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提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率,切实维护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面为目标,以辖区各类用工单位为扩面征缴重点,强力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企业养老保险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重点
此次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是在我市的各类企业、各用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1.机关事业单位中未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范围的人员;
2.民办学校、幼儿园、民办医院、诊所、药店等民营经济组织;
3.产业集聚区内各类企业;
4.各镇、办事处行政村灵活就业的居民(含个体工商户、外出务工等各类从业人员);
5.物业服务公司、快递公司、汽车销售公司、汽车运输企业;
6.房屋开发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
7.大商场(市场)中从事批发、零售的经营者及招用的从业人员;
8.各类酒店、宾馆;
9.其他相关小微企业、公司;
10.市内外防水防潮企业业主及其职工;
三、职责分工
1.人社部门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用工管理。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个人申报的缴费基数进行核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积极为企业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相关材料,作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否为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凭证之一。人社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对依法参保或不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项目申报、职工培训、评优评先、晋级奖励等优先申报。
2.卫计部门负责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等公立医院临时人员,以及民营医院用工和个体诊所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每年在对这些单位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3.教体部门负责民办学校和幼儿园自聘老师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每年在对这些单位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4.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企业参加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5.工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在办理项目申报、贷款贴息、享受优惠政策时,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一律不予申报。
6.民政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社团组织,暂缓办理相应的资质审核手续或享受优惠政策手续;每年对注册单位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7.国土部门负责房地产公司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并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企业,不得参与土地招拍挂。
8.住建部门负责房屋开发、建筑施工企业、物业公司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并对未依法参保和拖欠社会保险费半年以上的,限制其参加项目投标,暂缓办理房屋开发资质和建筑企业施工资质年检手续。
9.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参保缴费工作;对管理的出租车公司和运输公司的车辆《营运证》年审时,要求提供《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否则不予年审。
10.商务部门负责商品流通领域从业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11.药监部门负责酒店、药店从业人员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相关的资质审批、证照签发以及年检手续。。
12.各镇、办负责辖区内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含辖区内防水防潮的企业及其务工人员)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13.文化、新闻宣传部门,要将企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纳入公益宣传范围,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进行曝光,并暂缓办理相关的资质审批、证照签发以及年检手续,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增强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4.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在项目申报、享受政府扶持资金方面不予支持。
15.公安部门要在审批出国手续时,同时审查用人单位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不予办理出国手续;公安派出所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辖区居民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新购置的车辆暂缓注册。
16.税务部门要对未依法参保或拖欠保费的用人单位,暂缓办理计税工资税前列支,纳税人已提取尚未缴纳保费性质的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对参保人数少于计税工资人数的单位,按实际参保人数的工资总额计算核准税前列支。
17.工商、税务、质监部门要在依法对新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核发证照时,告知其在规定时间内持证照副本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社保登记手续,并及时向社保经办部门提供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等情况。对已注册单位如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待提供参保证明手续后再给予年审。
18.市法院负责建立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清欠强制执行绿色通道,及时受理执行。
19.工信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等部门要将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作为各类社会经济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评选各级“文明单位”、“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各镇、办事处以及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组织机构,按照市政府对各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下达的参保任务,将责任落实到人,不讲条件,全力推进。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中措施不力、工作不实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2.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推进各类企业、民办学校、民营医院、物流、房地产公司及建筑施工企业、商业、宾馆酒店、物业等单位和居民的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做到逐户排查,实现各类企业和职工100%参保;按照“谁办理谁审查”的原则,在办理职责范围内证照发放、审验、资金扶持、评先晋升等业务时,严格审查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对未参加企业养老保险或未足额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待其补足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要加大对规模企业参保扩面和欠费单位欠缴企业养老保险费的追缴力度,需采取强制措施的,依法责令整改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把握时间,积极推进。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按照宣传发动、实施缴费和考核兑现三个环节来进行。宣传发动阶段为8月5日至8月15日,各部门要及时成立组织,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参保办理、缴费阶段为8月16日至10月31日;考核兑现阶段为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行考核,兑现奖励。
4.宣传发动,营造氛围。各镇办、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标语、宣传车、广播、宣传栏等媒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层次,有针对性地普及企业养老保险知识,深入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宣传,把法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社会各界对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
2.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目标任务表
附件1:
市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任 哲
副组长:方 强 张 晓
成 员:魏中华 张国旗 朱振华 刘海良
韩卫东 杨箴玺 马忠平 杨万兴
龚全礼 郭 剑 沈启华 王卫华
赵 平 孟 鑫 陈 敏 陈 华
田孝章 韩新玲 王文岭 戚 闯
杨志军 韩秀娟 于河川 夏 磊
郭心宏 田 雨 张树民 欧阳立东
王立峰 郭秀琳 韩 伟 丁怀中
魏 伟 李俊民 高玉东 张建军
孔颟堂 任雪峰 宁泉桦 陈 峰
曹本良 朱 旭 齐长军 张继伟
张贺春 张 昱 高相铭 李 娜
王书君 郭俊红 张德志 靳俊英
闫晓红 王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方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国旗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