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政办〔2014〕35号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 市政府秘书科 时间: 2014-08-30 17:40:14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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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机制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豫政〔2014〕4号)和《周口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整治实施方案》(周道路交整治〔2014〕1号)要求,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恶劣天气下的交通管理预警预防和应急联动协作处置水平,按照“政府领导、预警在先、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高效处置”的要求,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王红涛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国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王贵峰及市气象局、卫生局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警队大队长刘洪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气象部门
      气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积极推进公路恶劣天气和重大节假日的预防预警系统建设,建立道路交通信息服务平台,负责运行、优化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平台,提供高速公路沿线天气趋势分析,做好我市高速公路恶劣天气的监测、统计和典型过程分析工作,联合公安交警指挥平台开展恶劣天气预警响应,协助开展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并提出对策建议。通过手机短信等及时向驾驶人、公安交警指挥平台发布天气预警,提高对暴雨、浓雾、团雾、冰雪、雾霾、高温等恶劣天气的防范应对能力。
      (二)公安交警部门
      1.接到天气预警或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部门要根据预警和上级指令,采取交通疏导、临时管制关闭道路等措施。
      2.指挥消防、高速救援部门现场救援和清障工作。
      3.快速赶赴现场,依法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与调查取证工作。
      4.对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无人员伤亡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依简易程序处理程序快速处置和调节,减少对道路交通的影响。
      5.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可能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预测预警信息,协调、指导、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组织开展预防预警工作,实现高速公路气象灾害的主动防范。根据高速公路经营主体提供的路段交通流量对重要站口、路段和省际收费站进行监测,利用电台、电视台、短信、微信、路面电子显示屏、车载显示屏发布高速公路路况、交通管制等动态信息,为群众出行提供参考和帮助。
      (三)医疗卫生部门
      2014年9月底前建立完善市、镇、村三级交通事故急救网络,制定完善危重伤员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机制,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演练;对危重伤员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伤员死亡,会同交通、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分批完成对我市客运驾驶人、交通民警的交通事故伤员急救常识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对伤员伤情判断和处置能力,提供高速公路沿线医疗救护资源数据,协调联络卫生急救。
      (四)高速公路运营单位
      1.高速公路发生突发事件和交通事故时,及时与辖区高速交警联系,了解情况,做足准备,协助做好道路保通工作。
      2.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或道路长时间距离拥堵时,向高速公路上被困车辆及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工作。
      3.因突发事件或交通事故引起交通拥堵或收费站口出现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时,根据路警联合指挥中心指令,在相关收费站口协助采取分流、临时关闭收费站口等应急措施。
      4.在接到高速交警部门交通管制指令时,应积极配合高速交警部门,利用可变信息板及时将有关冰雪路面拥堵和交通管制信息向通行车辆进行提示。
      5.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网上巡逻监控,将发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突发情况及时抓拍并通报高速交警部门。
      6.遇有对道路采取单幅双向借道通行时,各收费所应联合路政、养护部门,将安全防护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设置,保证道路有序畅通。
      三、工作要求
      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机制领导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过协作机制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各协作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对存在预警不强、不听指挥、协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作为造成不良后果的,市政府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各协作单位要将本单位联络人(单位负责人和具体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时上报至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394-4293309)。
 
附件: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领导组人员名单
 

 
2014年8月26日


附件:

高速公路应急处置协作
领导组人员名单
 
组  长:王红涛
副组长:张国强  王贵峰
成  员:王  伟  高友斌  祁宪斌  张国中
           温继忠  刘洪庆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队大队长刘洪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责任编辑:(项城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