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纠转营商办〔2021〕3号
项城市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
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重点工作的通知
市“纠四风、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召开后,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相关工作,按照周口市营商办《关于贯彻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会议精神 深入推进重点工作的通知》(周营商办〔2021〕3号)要求,市“纠四风、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各单位请于6月8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尤其是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报送市“纠四风、转作风、优化营商环境我先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将及时梳理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复制推广,择优向省、市推荐;适时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项城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2021年5月18日
附 件
项城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1.系统梳理各层级现有审批事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以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着力规范部门审批,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清理规范各类管理措施,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着力提高审批效率,学习先进经验,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实行项目单位编报一套材料和政府部门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审批、统一反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着力解决“玻璃门”问题,持续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坚决清理各种隐性壁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公正监管
1.坚持放管结合、宽进严管,加快建立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专业监管为支撑的监管体系,完善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监管方式,提升事中事后监督水平,大力推行应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完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测、非接触执法,开展柔性执法,推动监管可视化、智能化、精准化。(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领域,实行严格监管,守牢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项城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治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务服务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政务流程再造,对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办事流程进行系统性重构,推动数据实时归集、共享,在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发挥作用,提升政府部门整体效能,增强市场主体感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更多事项集中办理,持续深入推进“一网通办”的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坚持“为而有度”向市场主体提供精准服务,对企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风险及时提醒、提出建议、帮助解决。统筹解决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系统诉求,提供各方面便利条件。(市工商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一)常态长效减税降费
进一步畅通减税降费政策传导机制,清理规范各类涉企收费,切实整治第三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行为,坚决纠正中介机构变相审批及违法违规收费问题。(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把稳定中小微企业资金链作为优先目标,打通信贷投放“中梗阻”,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供给,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让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项城支行、项城市银保监监管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做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即将到期等情况摸排和风险研判,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推动2021年新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在2020年基础上继续保持平稳态势。(市金融工作局、人行项城支行、项城市银保监监管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物流和用地用能成本
1.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推行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大力发展多式联运,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创新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机制,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坚决清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不合理收费,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依法治理
(一)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二)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依法规范行政执法和司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市司法局牵头,市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专利、商标等侵权违法行为查处惩戒力度,落实好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诚信建设
1.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配套支撑
(一)提升基础能力
(二)加强产业配套
坚持产业链式布局、集群化发展,深化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打造需求对接、业务关联、市场融合、经营协同的产业生态。(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人才保障
充分利用招才引智创新招聘大会等载体平台,实施好各项人才工程,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紧缺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载体
建设发挥示范效应的标杆单位,不断提升营商环境整体水平。打造引领制度改革创新的开放高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全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探路子、作示范。打造体现和检验营商环境水平的示范项目,跟进发现掌握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培育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形成制度性成果。(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深化营商环境评价
组织好各单位配合省第三方评价机构完成评价工作,制定《项城市评价整改专项方案》,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和问题整改,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挂钩,对做出显著成效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未能完成、绩效考核落后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问责。(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市发改委牵头,市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